合同履行费用包括运费吗
包括运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交易双方对履行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不明确,也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此处的相关费用指交通费、快递费、评估费、运费等签订履行合同产生的必要费用。
合同履行费用是指什么
履行费用,是指履行债务所需要的必要费用,如运输费、包装费、邮寄费、装卸费、登记费、关税等。固有的履行费用,是指履行债务所必需的费用,如果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则按法律要求或合同约定来确定。但是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通过上述方式仍然不能确定的,根据《合同法》第62
条第6项之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增加的履行费用,是指由于特别事由而增加的履行费用,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因债权人方面的事由而增加的费用。因债权人的事由而使履行费用增加不应由债务人承担,而应由债权人负担。如债权人转让债权,受让人与原让与人处于不同地点,那么债务人因债权转让后股行地点的转换面增加的履行费用由情树人承相,另外,债权人变更营业场所、请求对物品进行特别包装、受领延迟等导致履行费用增加,都应有债权人承担增加后的费用。
(2) 因债务人方面的事由而增加的费用。根据《合同法》第71条第2
款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2条第2款)。
合同履行费用怎么承担
履行费用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费用,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负担费用。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费用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则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变更住所或者其他行为而导致履行费用增加时,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